
眼科学报
期刊级别:国家级期刊
- 国际刊号:1000-4432
- 国内刊号:44-1119/R
- 期刊周期:季刊
- 主办单位:中山大学;
- 影响因子:
- 地区:广东
支付宝特约商家
正刊通过真伪验证
不成功全额退款
《眼科学报》(季刊)创刊于1985年,由中山大学主办。本刊是国家医学学术类正式期刊。主要报道国内外眼科领域的新进展、新动态,着重报道与眼科临床密切相关疾病的新概念、新技术及理论研究的信息。 《眼科学报》主要栏目:基础临床、临床研究、综述。主要报道国内外眼科领域新进展,新动态,着重报道眼科学基础研究,临床经验,以及流行病等相关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操作。 《眼科学报》收录的文章类型包括:文献综述,专家述评,论著,病例报告,简讯,大会论文等。目前由美国MEDLINE、ChemicalAbstract(CA)、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知网)、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万方)、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维普)等国内外重要数据库收录。
1投稿
1.1《眼科学报》设有论著(包括临床论著和基础研究)、述评、综述、病例报告、会议报道、药物与临床、最新医学信息等栏目。论著、述评、综述等一般不要超过5000字,病例报告等不超过1500字。论著类稿件应严格进行统计学处理,以人为研究对象时,应说明是否获得有关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是否取得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书。会议报道与学术考察报告:特别欢迎参加国内、外眼科学术会议的学者会后撰写有关会议研讨的最新进展报道。热忱欢迎广大作者踊跃投稿。
1.2本刊实行双盲审稿制,投稿时请将以下信息一并上传到稿件采编系统中:
作者信息(作者姓名和单位、通信作者、通讯地址、电话、Email及基金项目等)置于单独一份Word中
文稿正文(中英文标题、关键词、摘要、正文内容、参考文献等)置于另外一份Word。
单位介绍信(注明材料真实可靠,无一稿多投和无科研机密资料泄密)和《著作权转让协议书》(列名作者均需签名)扫描件
1.3编辑部收到稿件后,3个月内通知作者是否录用。若超过3个月尚未收到通知,可向编辑部查询或撤稿另投他刊。
1.4来稿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本刊对决定刊用的文稿可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如不同意本刊对文稿进行删改请事先声明。修改稿请10个工作日内返回本编辑部。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先声明。
1.5著作权让与条款及法律责任
1.5.1投稿著作所有列名作者皆同意在投稿文章经本刊刊登后,其部分著作财产权即让与给本刊,但作者仍保有著作人身权,并保有本著作未来自行集结、教学等个人使用之权利。
1.5.2本刊崇尚学术创新,坚决抵制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并将在初审时和稿件刊登前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如发现有学术不端现象,稿件将不予采用,并予警示。凡涉及著作权纠纷等事项,由作者负全责。
1.6本刊被国内外多家权威数据库和文摘杂志列为固定收录刊源,或摘要转载,或全文上网,或全文进入光盘版杂志,作者来稿时如无特别声明,即视为同意纳入这些信息服务系统,以提供信息服务,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
2《眼科学报》撰稿要求
2.1文字和术语
文稿力求主题明确,层次清楚,文字精炼紧凑。名词术语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为准,药名以国家卫生部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新译名词应附外文。公认通用缩略语和本刊英文缩略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