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检验医学
期刊级别:北大核心期刊
- 国际刊号:1009-9158
- 国内刊号:11-4452/R
- 期刊周期:月刊
-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
- 影响因子:1.402
- 地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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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检验医学杂志》1978年9月创刊。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之一。是我国检验医学和各科医学实验室诊断领域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高级学术核心期刊,其读者面之广,发行量之大为本领域第一位,位居中华系列杂志前位。 《中华检验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拥有80位我国检验医学领域和相关领域著名学科(学术)带头人,总编辑为中华医学会检验医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检验医师分会主任委员、全军检验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解放军总医院临床检验中心主任。本刊的办刊宗旨是: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反映本领域和相关领域研究的重要进展,报道我国检验医学和医学各科实验诊断领域先进的研究成果,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引导学科发展。本刊的办刊理念是“对作者负责,让读者满意”。 《中华检验医学杂志》本刊的主要读者对象为广大中高级检验医学技术人员、医学实验室科研人员和临床各科医师为主。作为我国检验医学领域专业人员发表研究成果和进行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增强学术导向性和实用性,使其更贴近读者、贴近临床,满足作者需要,是我们不断的追求。
1.文题: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中文题名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英文题名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2.中华检验医学杂志作者署名: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与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须同时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本刊发表的函件。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注于首页左下方。集体署名的文章于题名下列署名单位,于文末列整理者姓名,并须明确该文的主要责任者,在论文首页脚注通信作者姓名、单位、邮政编码及电子信箱地址。通信作者一般只列1位,由投稿者确定。如需注明协作组成员,则于文末参考文献前列出协作组成员的单位及姓名。
3.摘要:论著需附中、英文摘要。中华检验医学杂志摘要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包括研究的实验设计方案、对象来源、纳入和排除标准、分组、干预措施、观察指标)、结果(包括关键性或主要的数据,统计学分析应包括统计方法及统计值,仅有P值是不够的)和主要结论,结论要与目的相呼应。应写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s)”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英文摘要应包括题名、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姓每个字母大写,名首字母大写,双字名中间加连字符)、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应列出全部作者姓名,如作者工作单位不同,只列出第一作者的工作单位,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第一作者的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例如:“WEIYu-xiang*,CONGYu-long,YINZong-jian,ZHANGLi-wen.*DepartmentofClinicalLaboratory,TheGeneralHospitalofPeople′sLiberat